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,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,经研究决定,2022年清明节不调休(4月4日,星期一上班),不放假(4月5日,星期二上班),清明假期延后安排。
请各单位按正常上班时间安排清明节期间工作,(4月2日、3日,星期六、星期日正常休息),教务处要做好教学安排,学生工作处要做好学生思想引导,全体师生员工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,遵守疫情防控纪律,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。
办公室
2022年3月29日
常用链接